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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财政局關于2016年度廣州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穗财會〔2015〕32号)

各區财政局:
根據《财政部關于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财會〔2013〕19号)、《廣東省财政廳關于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的實施辦法》(粵财會〔2013〕50号,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等文件要求,現将2016年度我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要求
(一)報考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人員,可以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遵守會計和其他财經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2.因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舞弊的人員,2年内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3.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内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4.因有提供虛假财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隐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财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對象
1.符合工作單位(非中央和省屬在穗單位)、戶籍、居住地任一條件在我市的人員。
2.根據廣東省财政廳公告〔2013年第32号〕要求,部屬及省屬在穗院校全日制在校學生;在省工商局登記且不在中央在穗單位、省屬在穗行政、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和國有(控股)企業及其下屬單位(企業)範圍内的單位在職人員。
二、考試相關信息
(一)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以财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财會辦〔2014〕13号)為準。如财政部發布新考試大綱,以最新發布大綱為準。考試采用财政部統一組織建設的無紙化考試題庫。
(二)考試科目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财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及《會計電算化》(或《珠算》)。考生應當在報考時一次性報考全部考試科目。
(三)考試時長
每科考試時長均為60分鐘,三科連考合計180分鐘,中途不設休息時間。
(四)考試題型
1.《财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
2.《會計基礎》: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
3.《會計電算化》:由理論題和實務操作題兩部分組成,兩部分不分考試順序,考生可任意切換,兩部分題目合并計算分數。理論題有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實務操作題采用财政部建設的會計電算化實務操作軟件。
4.《珠算》:由理論題和操作題兩部分組成,考試順序為先作答理論題再作答操作題,兩部分合并計算分數。理論題考試時長為20分鐘,20分鐘後不能作答理論題。理論題有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操作題在作答理論題20分鐘後方能開始。操作題有加減題、乘法題、除法題。報考《珠算》科目的,第一科考試系統默認設定為《珠算》,第二科和第三科考試順序随機生成。考試用算盤由考生自備。
(五)考試收費
按照省物價局粵價函〔2010〕131号文的有關規定,考試費每科65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亂收費。考試費統一使用廣州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系統進行繳費。
考試費按規定市本級與區3.5:6.5分成。
(六)成績合格标準
每門科目合格标準為60分,同一考生所有報考科目考試成績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視為通過考試。單科考試成績不滾動計算。
三、報考程序
2016年度我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确認相結合的報考方式。報考程序如下:
(一)凡符合我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内登錄廣州财政網( www.gzfinance.gov.cn) “辦事大廳—會計服務—考試報名”欄目進行報名。考生可自主選擇我市任一行政區進行報名,網上填寫報名信息,選擇現場确認點(附件1)并預約現場确認日期。根據機位情況數量、考場配備等可供情況,每期考試均設有報名名額限制,我市所有行政區報名額滿後,該期考試不再接受報名。考生報考時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慎重報考,繳費确認後,不再辦理退考。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應對網上所錄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考生報名信息可在報名期間内上網自行修改(姓名及身份證件号不能修改),一旦繳費确認後将無法再修改報名信息。
(二)考生按照預約日期到現場确認點審核報名資格及繳費。考生集中的學校、單位需集體确認的,代辦人員可與現場确認點聯系預約受理時間。
考生現場确認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廣州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考生來源為在職人員的,應當在表格“單位信息”欄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印章;考生來源為全日制在校學生的,應當在表格“學校信息”欄加蓋學校或學院公章;考生來源為待業人員的,表格不需要蓋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若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有效身份證件指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證件:
(1)内地居民戶籍考生使用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證。如遇身份證失效或遺失的情況,應及時辦理有效的臨時身份證代替,其餘類型證件證明一律不予受理;
(2)現役軍人考生使用軍官證或軍人身份證明;
(3)香港、澳門及台灣戶籍考生使用香港/澳門/台灣居民身份證;
(4)外國戶籍考生使用護照。
3.考生來源為全日制在校學生的,還需提交有效學生證原件。考生為待業人員的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還需提交有效的廣州居住證。
(三)打印準考證。已繳費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内登陸廣州财政網“辦事大廳—會計服務—打印準考證”欄目打印準考證。逾期未能打印準考證造成的損失,由考生自負。考生打印準考證後應核對相關信息,如發現信息有誤的,必須在打印準考證規定時間結束後3個工作日内攜帶有關證件證明,到現場确認點所屬的區财政局會計科辦理更正,逾期不再受理。因考生個人填報資料有誤導緻無法正常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參加考試。考生考試時間由系統随機生成,原則上不予調整。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考生進場前須經過身份證讀卡等驗證環節,以确定考生身份。
(五)确認成績。考試采用無紙化考試模式,實行上機答題。考生點擊交卷後,電腦系統将即時自動評分并當場顯示考試成績,考生必須與監考人員雙方簽字确認成績後方可離開考場。成績一經确認不再提供複查服務。
(六)考試成績查詢。考生可于當期考試全部結束15日後登陸廣州财政網“辦事大廳—會計服務—信息查詢”欄目查詢分數。不提供成績複查服務。
(七)考試結果公布及領取證書。考生可按規定時間,登錄各區考試結果公布網站(附件2)查閱考試結果公布。公布考試結果通過的人員可在考試結果公布後6個月内,登錄廣州财政網( www.gzfinance.gov.cn)“辦事大廳—會計服務—證書領取”欄目,填寫《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人員基礎信息表》,按照有關流程申請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逾期不申請領取的,視為放棄。
四、時間安排
我市2016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舉辦五期,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期數 網上報名 現場确認 打印準考證 考試時間 考試結果
公布時間
1 1.5—1.7 1.6—1.15 2.22—2.28 2.29—3.20 4.5
2 4.4—4.6 4.6—4.15 5.16—5.22 5.23—6.19 7.5
3 6.26—6.28 6.27—7.6 8.7—8.13 8.14—8.27 9.12
4 8.28—8.30 8.29—9.7 10.4—10.10 10.11—10.31 11.16
5 11.1—11.3 11.2—11.11 12.1—12.7 12.8—12.31 2017.1.16
除網上報名、打印準考證及考試項目外,其他事項節假日不辦理。以上安排如有變化,我局将另行發文通知。各位考生可關注“廣州财政”網站、微信公衆号、新浪微博、騰訊微博,以便第一時間獲得最新通知。
 五、有關要求
(一)各區财政局應結合考點考試用機數量、人員配備、考場設置等實際情況,合理設定每期報名受理人數。
(二)各區财政局應按指定的日期公布每期考試成績結果。
(三)各區财政局應在每期現場确認結束3個工作日内,按考場設置編制考試計劃(附件3)報送我局(會計處);在每期考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内,填寫《2016年度廣州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點情況報告單》(附件4)報送我局(會計處),并嚴格遵照粵财會〔2013〕56、57、58号文相關規定做好各項考試考務工作。
附件: 1. 2016年度各區考試報名現場确認點一覽表
2.各區從業資格考試結果公布網址
3. 2016年廣州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計劃表
4.2016年度廣州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點情況報告單
  
                                     廣州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