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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2010級學生申報和認定創新學分的通知

各系:

  我院從2010級起,在人才培養方案中規定學生須修滿5個創新學分才能畢業。為掌握2010級學生創新學分修讀情況,保證2010級學生能及時修滿創新學分,決定從2013年10月18日—11月6日組織2010級學生申報和認定創新學分。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認定範圍

  1.本次申報僅面向2010級尚未修滿5個創新學分的學生,其他年級及學生不參與。

  2.各系根據《華南師範大學增城學院創新學分認定辦法(試行)》(增教文[2009] 42号)文件中規定的認定範圍、認定标準、認定程序進行創新學分認定。此前已申報并認定的成果不再申報。

  二、學生申報材料要求

  1.提交《華南師範大學增城學院學生創新學分認定申請表》紙質版。

  2.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獲獎證書、發表的論文、專利證書、項目結題證明、成果鑒定書等的原件。

  三、認定要求

  1.各系教務員具體負責創新學分認定工作。學分認定應嚴格按文件執行,全面、客觀、公正、細緻地審查學生提交的成果和對應的申請,杜絕重複認定往年已經參加認定的成果,杜絕弄虛作假行為,學生和教務員可以登錄教務系統查看學生成果是否已申報過。如有超出學院創新學分認定項目的成果,請在彙總表中用紅色字體标出,待教學處一并審核認定。

  2.各系驗證學生申報材料時,必須驗證原件,沒有原件的項目成果不予接收和認定。材料驗完後,将原件當場退還給學生。

  3.項目成果獲得省級及以上的需提交項目成果複印件一份。

  4.教務員審核認定後,填寫《華南師範大學增城學院學生創新學分認定彙總表》,交系主任審核簽字蓋章後送交教學處審核。

  四、認定工作時間安排

  1.請各系組織學生在10月23日前将創新學分申請材料送交所在系辦公室進行審核和認定。

  2.請各系于10月31日前将《華南師範大學增城學院學生創新學分認定彙總表》紙質版和電子版、《華南師範大學增城學院學生創新學分認定申請表》和項目成果複印件送交教學處實踐教學科(行政樓219),聯系人:何老師,聯系電話:82870990,8217(内線)。

  3.教學處于11月6日前進行最終審核,确定創新學分認定結果,在教學處網頁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教學處發文公布學生獲得的創新學分。

  4.學生所獲認定的創新學分,教務員須及時記入學生學籍檔案,并在教務系統中錄入學分。

 

  附件:(請在教學處網站下載以下附件)

  1.華南師範大學增城學院創新學分類别及評分标準一覽表

  2.華南師範大學增城學院學生創新學分認定申請表

  3.華南師範大學增城學院學生創新學分認定彙總表

  點擊下載文件及附件 

華南師範大學增城學院教學處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