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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4-2015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為确保2014-2015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公共選修課考試時間為第17-19周,公共必修課和專業課的考試時間原則上為20-21周。

  二、考試安排
  1. 各年級各專業每周安排的考試科目原則上不多于5門。嚴格按教室考位數排考,80人以下的考場配2名監考人員,81人以上的考場至少配3名監考人員。
  2.公共選修課考試,各系(部)應嚴格按照《2014-2015學年第一學期公共選修課期末考試安排表》(附件1)組織考試。
  3.公共必修課和專業課考試,教師及學生可在教務系統内查詢考試科目、考場、具體時間、監考員等相關考試安排,各系(部)應嚴格按照教務系統内的安排組織考試,并及時通知相關教師及學生做好備考工作。

  三、試題命制
  1.各系(部)根據我院課程考核管理辦法及試卷安全保密規定組織教師做好命題、送審、印制試卷等工作。試卷的題量、難度應适當,以120分鐘的考試時間和學生的實際水平來确定。
  2.命題教師必須保證試題質量,按時完成命題任務,并對試卷質量負責。命題過程中,課程考試命題雙向細目表、命題審批表、試題格式、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标準等材料務必按照學院課程考核管理規定填寫齊全、規範,簽名後交分管系領導審核簽名。

  四、監考、巡考
  1.監考人員應于考前30分鐘到指定的考務辦公室領取試卷,考前15分鐘進入考場,并檢查考生學生證和身份證;監考時須佩戴監考牌。
  2.各系(部)做好試卷、《考場登記表》、《考試違紀現場情況登記表》的下發、回收和統計工作。《考場登記表》由監考教師填寫并提交開課系(部)存檔。考場内如發生考生違紀、舞弊情況,監考教師應如實填寫以上兩表,并讓違紀、舞弊考生當場簽名,在考試結束後連同違紀、舞弊考生試卷及證據(情況)提交學生所在系,由學生所在系彙總後當日報教學處。
  3.學院及各系(部)應加強對期末考試的巡考工作,每場考試均應安排相應人員巡考,對教師監考、學生考風考紀、考場秩序、考場環境等進行全面檢查和指導。考試結束後,巡考人員應認真填寫《考場評估表》,系(部)收齊後于考試當天交給教學處質量管理科(第一行政樓207室)。

  五、閱卷、登分
  1.任課教師應嚴格掌握評分标準,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認真批閱試卷,并做好成績分析工作。
  2.試卷批改時,每道小題的得分寫在該小題的右上邊,每道大題的得分由各小題的得分累計後填寫在每道大題的左上邊。試卷批改完畢後,将每道大題得分再次填寫到試卷頂端得分統計表中。
  3.任課教師應在考試結束後3日内登錄教務管理系統,錄入本學期各門課程的學生成績。任課教師給學生的平時成績應有原始依據,并做到客觀公正,杜絕随意給平時分。考試結束後,系(部)負責人應安排專人對試卷批改情況進行複查,學院根據需要對學生平時及總評成績進行抽查,發現随意評分或評分不合理的,将按教學事故進行認定和處理。
  4.考試成績錄入後,由教師打印成績表并簽名,連同《考試質量分析報告》交系(部)領導審批後,送交開課系(部)存檔。

  六、考試質量分析與總結
  各系(部)應對本學期各科目考試質量進行分析,并填寫《考試質量分析報告》,該分析報告随試卷存檔。
  各系(部)應對本學期考試整體質量狀況進行分析與總結,明确整改措施,以進一步加強考試管理,提高教學質量。考試工作總結電子版(附件2)于2015年1月26日前報送教學處質量管理科。

  七、其他事項
  (一)成立期末考試領導小組
  學院及各系(部)分别成立期末考試領導小組,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學院考試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3。各系(部)應成立以系(部)主任為組長的考試領導和巡視小組,并于2014年12月26日前将考試領導和巡視小組名單(電子版)報送教學處質量管理科。
  (二)進行考風考紀教育
  1.各系(部)組織全體師生進行考風考紀教育工作,具體工作安排見《關于加強期末考試考風考紀工作的通知》(附件4)。
  2.各系組織學生完成期末誠信考試承諾書網絡簽名工作,具體工作安排見《關于舉行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網絡簽名活動的通知》(附件5)。
  (三)完成期末考試試卷調查工作
  各系組織學生完成期末考試試卷網上調查工作,具體工作安排見《關于做好2014-2015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試卷調查工作的通知》(附件6)。
  (四)爾雅通識課考試特别規定
  1.爾雅通識課考試形式為在線考試,不限制考試地點。學生在安排的考試日期登陸學習平台( http://gzcc.tsk1.erya100.com/),系統随機抽題,由學生本人獨立自主完成考試。
  2.學生必須于2015年1月4日前完成所有視頻學習、課堂作業及讨論,否則無法參加考試。
  3.網絡選修課原則上不予安排補考。如學生考試過程中遇到系統故障,無法繼續考試,或提交考卷後未能看到自己的考試評分,應及時向指導老師報告,指導老師登記查實後,彙總提交教學處,由教學處統一安排在第20周補考。
  4.學生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日期參加考試,提前或推遲都無法登陸系統考試。對逾期未完成視頻學習、課堂作業及讨論,或未按照規定日期參加考試,造成該門課程不及格的,不予安排補考。
  5.指導教師于2015年1月23日前将成績錄入教務系統,并提交質量分析報告、工作總結。工作總結需包含學生學習情況、教師指導情況、對學習平台的意見和建議等。

  附件:
  1. 2014-2015學年第一學期公共選修課期末考試安排表
  2.期末考試工作總結模闆
  3.2014-2015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領導小組、巡視小組名單
  4.關于加強期末考試考風考紀工作的通知
  5.關于舉行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網絡簽名活動的通知
  6.關于做好2014-2015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試卷調查工作的通知

  

太阳集团城网址83138教學處
2014年12月22日